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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受養人簽證

保 證 人 如 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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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 准 來 港 就 業 ( 以 專 業 人 士 、 企 業 家 來 港 投 資 或 受 訓 人 士 的 身 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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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 讀 ( 獲 准 來 港 在 本 港 頒 授 學 位 的 院 校 修 讀 全 日 制 本 地 學 士 學 位 或 研 究 生 課 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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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 本 投 資 者 入 境 計 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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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 秀 人 才 入 境 計 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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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 入 中 國 籍 香 港 永 久 性 居 民 第 二 代 計 劃 來 港 的 人 士 ,
其 下 列 受 養 人 可 申 請 來 港 居 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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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配 偶 ; 以 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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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18 歲 以 下 未 婚 及 受 養 的 子 女 。
所須文件
必要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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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簽名的申請表格ID(E)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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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照復印件(個人資料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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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與受養人關係的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