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of page



>
來港受訓簽證

來港受訓一段有限期間(不超過12個月)以便學習申請人國家/居住地區所缺乏的特別技能和知識的簽證/進入許可申請,如符合下列規定,可獲考慮批準:
-
沒有保安理由拒絕申請,而申請人亦沒有任何已知的嚴重犯罪記錄;
-
申請人來港的真正目的並無疑問,而提供培訓的保證公司亦真正為申請人提供培訓;
-
保證公司是一所有相當規模的公司,並有能力提供擬議的培訓;
-
申請人與保證公司已簽署合約;
-
保證公司書面保證會負擔申請人在港期間的生活費及在約滿後把申請人送返原居地,並保證申請人會在保證公司的處所接受培訓直至協定的受訓期完結為止,然後返回原居地;
所須文件
必要條件
-
已經簽署的申請表格ID(E)992A;
-
僱主已經簽署的申請表格ID(E)992B;
-
護照復印件(個人資料頁)
-
服務合同或顧僱主發出的委任信復印件;
-
僱主的商業註冊文件影本;